中龙协字〔2026〕16号
各有关单位:
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龙舟协会、央视网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主办,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承办。2026年“行走大运河”——中国辉煌足迹大运河龙舟系列活动主会场(北京·昌平站)暨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北区北京昌平站)龙舟比赛,将于2026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水库举行。
现印发本次赛事竞赛规程,请遵照执行。
中国龙舟协会
2026年5月13日
2026年“行走大运河”——中国辉煌足迹大运河龙舟系列活动主会场(北京·昌平站)暨第二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北区北京昌平站)龙舟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龙舟协会、央视网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
运营单位:康连接体育文化集团有限公司
二、竞赛组别
(一)公开组
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行业体协、学校、龙舟协会、龙舟俱乐部等为单位组队,参赛队员性别不限,共接受16支队伍报名,其中定向邀请8支运河沿岸省份队伍,报名额满即止,先报先得。
(二)大众组
以北京市各区县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社会团体及业余龙舟兴趣团体为单位组队报名为主,参赛队员性别不限,报名队伍数量不限。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26年6月6日—6月7日
地点: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水库北岸—飞人基地
四、竞赛项目
(一)公开组:12人龙舟100米直道竞速、200米直道竞速、4圈绕标赛(约2000米)。
(二)大众组:12人龙舟100米直道竞速、200米直道竞速。
五、参赛要求
(一)参赛队员年龄范围在18—70周岁,且身体健康,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、本年度的个人体检健康证明。
(二)参赛队员须具备在没有辅助救生设备情况下,穿着比赛服装游泳200米以上的能力。参赛运动员须进行赛前身体检查,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能适应龙舟比赛的身体要求。运动员的健康状况、游泳能力、安全问题均由其领队、教练负责。
(三)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赛事期间(6月5日至7日)人身意外保险,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。
(四)各参赛队伍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指挥安排,穿着救生衣方能登舟参加训练和比赛,自备救生衣及划桨经检验合格允许使用。
(五)运动员只能代表唯一组别的一支队伍参赛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参照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《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(2020年版)》。
(二)比赛使用12人制龙舟,划桨、舵桨及救生器材由组委会提供。各队可自带划桨,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。采用固定式舵。
(三)参赛队组成
1.公开组:每支参赛队限报16人,其中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鼓手1人、舵手1人、划手10人、替补队员2人。
2.大众组:每支参赛队限报14人,其中领队1人、教练1人、鼓手1人、舵手1人、划手8人、替补队员2人。比赛时须有鼓手1人、划手6-8人、舵手1人。组委会提供公用舵手,如有需要,请在报名表上注明。
(四)比赛采用坐姿。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(各队可自带救生衣,颜色、款式须一致,自带的救生衣必须符合竞赛救生要求),对未按本规定和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担负全部责任,并签署安全责任书。
(五)各参赛队伍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。
(六)队旗:各参赛队伍须自备队旗一面,建议尺寸:高度1.6米,宽度2.4米。须印有队伍名称及logo,颜色不限。
(七)比赛设置4条赛道。裁判组根据天气、规模等实际情况确立赛制,于赛前另行通知。
七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各参赛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档案(确认函、自愿参赛责任书需扫描件)通过电子邮件:cpnmtx2208@163.com发送至赛事组委会。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18:00。
联系人:陈老师135****0489
(二)报到
1.各参赛队请于2026年6月5日15: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(具体地址另行通知),具体报到地点、赛程、联席会议安排另行通知。
2.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护照(外籍运动员)、报名档案、保险单、体检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,材料齐全方可参加比赛。
(三)离会
比赛结束后,各参赛队自行离会。
八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(一)公开组
1.按总积分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。每个单项第一名得N+1分,第二名得N-1分,第三名得N-2分,以此类推(N为队数)。将各队三个单项的得分相加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,如总分相等,则以2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。前三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奖牌、获奖证书;四至八名颁发奖杯、获奖证书。
2.所有参赛人员颁发电子完赛证书。
3.奖金分配如下:(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,各队自行完税)

(二)大众组
1.按总成绩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。每个单项第一名得N+1分,第二名得N-1分,第三名得N-2分,以此类推(N为队数)。将各队两个单项的得分相加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,如总分相等,则以2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。前三名颁发奖杯、奖牌、获奖证书;四至八名颁发奖杯、获奖证书。
2.所有参赛人员颁发电子完赛证书。
九、技术官员
(一)赛事主要技术官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派。
(二)赛事其余岗位裁判员、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、日程安排
(一)2026年6月6日开幕式、比赛、大众组颁奖。
(二)2026年6月7日比赛、公开组颁奖、离会。
注:日程时间会根据赛事报名情况、气象状况及其他不可预知状况进行调整。
十一、经费
(一)公开组:各参赛队伍差旅、食宿自理,组委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,具体方案另行通知。
(二)大众组:各参赛队伍差旅、食宿自理。
十二、申诉
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,应在该组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,经领队签字后报仲裁委员会,并交纳申诉金5000元。经仲裁委员会判定申诉成功后退还申诉金,申诉失败不予退还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结果;申诉材料由申诉方提供。
十三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:
1. 参赛确认函
2. 参赛报名表
3. 参赛队伍简介
4. 自愿参赛责任书
5. 龙舟队电子模板照片
附件下载:1-5
审核:于红立





